
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知識之法律知識:民法典之人格權
2021年是民法典實施的元年,也是“十四五”的開局之年。作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和“保障民事權利的宣言書”。這一年來,民法典維護了人一生中各個階段的權利,回應了社會發(fā)展中的新問題,同時也深刻影響了你我的生活。在事業(yè)單位的考試中,民法典相關的知識點一直都是重點考查的對象,在這里我們來梳理一下幾個常考人格權。
1.姓名權和名稱權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稱。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具有一定社會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眾混淆的筆名、藝名、網(wǎng)名、譯名、字號、姓名和名稱的簡稱等,參照適用姓名權和名稱權保護的有關規(guī)定。
需要注意的是該項人格權權能范圍雖大致相同,但自然人和法人的權利名稱不同,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同時民法典在該項權利的編撰中,擴寬了姓名或名稱的范圍,筆名、藝名、網(wǎng)名等均可得到保護,侵權方式也均為干涉、盜用、假冒這三類行為。
2.肖像權
肖像是通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權的侵權行為:
(1)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
(2)未經(jīng)肖像權人同意,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3)未經(jīng)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以發(fā)表、復制、發(fā)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3.名譽權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jiān)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捏造、歪曲事實;
(2)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nèi)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
(3)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
2021年11月19日,一個名叫“飛哥在東莞”的網(wǎng)絡賬號發(fā)布了一則消息,內(nèi)容是“73歲東莞清溪企業(yè)家豪娶29歲廣西大美女,88萬禮金+88萬二房公寓+豪車一輛”。如此博人眼球的描述迅速傳播,引發(fā)諸多網(wǎng)民關注。照片中的女主角很快被貼上“拜金”等負面標簽。然而照片上這位精神矍鑠的老人其實是她的外公,已經(jīng)在一年前過世了。造謠者吳某為了吸引粉絲,盜用其他人的照片發(fā)布捏造、歪曲事實的信息,嚴重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權、名譽權。
4.榮譽權
民事主體享有榮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的榮譽稱號,不得詆毀、貶損他人的榮譽。
獲得的榮譽稱號應當記載而沒有記載的,民事主體可以請求記載;獲得的榮譽稱號記載錯誤的,民事主體可以請求更正。
在事業(yè)單位的考試中,人格權相關的知識多為理解型考查,需要簡單分析題目中涉及了哪些具體的人格權。
【例題】(多選)甲因為酒后駕駛被交警抓獲,于是甲冒用乙的名義接受罰款處罰。后來交警部門將此情況通報乙所在單位,乙因此受到了單位領導嚴厲的批評和親友的指責。甲的行為侵犯了乙的:( )
A.姓名權
B.名譽權
C.隱私權
D.榮譽權
【答案】AB【解析】本題中的情形屬于盜用他人姓名,是侵害他人姓名權行為的一種。同時乙因此受到領導批評和親友的指責,交通違章這一沒有發(fā)生的事實對他的名譽權造成損害,降低了其社會評價,侵犯其名譽權。榮譽權主要指民事主體已經(jīng)獲得的榮譽稱號或獲得榮譽稱號的可能性不受侵犯,該題干中未體現(xiàn)榮譽稱號。CD選項在題干中沒有體現(xiàn)。故本題答案為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