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市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等事項公告
根據《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和面試等事項公告》要求,現(xiàn)將惠州市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合格分數線、資格審核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數線劃定
惠州市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
二、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工作采用網上審核方式進行??忌鷳谝?guī)定的時間內按要求在“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系統(tǒng)”上傳相關證件及材料(詳見附件1),未能在指定時間內上傳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經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一)資格審核對象的范圍
1.擬入圍面試考生。同一職位(組)招錄人數1—3人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錄人數4—5人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1︰2.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計算結果出現(xiàn)小數點的向下取整數值,分別為筆試成績前10名和前12名。筆試合格報考者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人民警察職位預備遞補考生。鑒于往年警察職位考生體能測評都有一定淘汰率,為能有效遞補和按時完成體能測評,報考我市公安機關職位,法院、檢察院、戒毒機關等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遵循考生自愿原則,按照職位招錄人數1:4的比例劃定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人數范圍。
3.其他預備遞補考生。因審核對象不符合報考資格或放棄面試資格而導致面試名額空缺的,招錄部門可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審核對象,遞補截止時間為4月14日下午17:30前,逾期不予遞補。
考生本人的筆試成績及職位排名情況,請直接登陸“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系統(tǒng)”查詢。
(二)資格審核時間
2024年4月10日—4月14日。
資格審核工作于2024年4月14日下午17:30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和遞補(4月14日下午17:30前已通知的“其他預備遞補考生”,其資格審核工作可延長至4月15日下午17:30)。招錄單位將以電話或者短信形式通知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審核。如考生已經準備好資格審查的材料,可提前上傳資格審核材料,但不得推遲。
(三)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1.進入資格審核環(huán)節(jié)的考生,要保持通訊暢通,注意接收招錄單位電話或短信通知,對照本人所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要求,在考錄系統(tǒng)上傳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考生應主動與招錄單位取得聯(lián)系(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2),網上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或聯(lián)系方式有變動的,請主動告知招錄單位。
2.考生提交的證件和證明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生相應資格,并按《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3.鑒于資格審核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情況的不確定性,請筆試成績合格且排名靠前的考生提前做好相關準備,保持通訊暢通,以便有遞補機會時能及時接收招錄部門的遞補通知。遞補考生未按規(guī)定時間上傳審核材料的,視為放棄資格。
4.資格審核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放棄面試資格的情況,招錄單位應及時通知考生本人并同時上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忌鷮φ袖泦挝毁Y格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于4月15日下午17:30前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向招錄單位提出書面復核申請。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對審核結果無意見。
三、體能測評
報考我市公安機關職位,法院、檢察院、戒毒機關等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資格審核合格后還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作為面試人選。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附件3)《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guī)則》(附件4)執(zhí)行。體能測評時間定于4月16日至17日在惠州奧林匹克體育場舉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面試
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考生,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等原件參加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安排另行公告。面試公告將在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系統(tǒng)惠州考區(qū)公告欄、惠州先鋒網(https://zzb.huizhou.gov.cn/)通知公告欄公布。請考生密切留意近期網上公告,做好面試出行安排。